【项目亮点】
- 举全频道核心资源配合品牌提升品牌认可度及忠诚度;
- 以频道高端内容品质和公信力打造企业或企业核心人物的品牌形象;
- 配合品牌产品营销周期和宣传周期进行有效的信息传达和销售活动;
- 频道受众为中国中产家庭人群,他们追求生活品质,消费能力高。
- 频道稀缺资源,仅设两席。
一、项目容量及规则
【项目周期】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,最小执行周期 1 年。
【项目容量】 2 家(行业排他)
【使用范围】 在经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总经理室审批同意的情况下,企业可在电视、互联网、户外等渠道上使用频道联合 logo 及标准 VI 称号进行宣传使用。
二、资源
【PART A】电视播出资源
合作身份体现 | 形 式 | 5 秒联合 logo 身份标板,配字幕配口播:**品牌,纪录频道战略合作伙伴 |
播出安排 |
18:00-23:00 之间,4 次/天,共 365 天;共 1460 次
06:00-12:00 之间,4 次/天,共 365 天;共 1460 次
12:00-18:00 之间,4 次/天,共 365 天;共 1460 次
|
|
形 式 | 15 秒品牌硬广(可选配字幕:纪录频道战略合作伙伴) | |
播出安排 |
18:00-23:00 之间,3 次/天,共 365 天;共 1095 次
06:00-12:00 之间,1 次/天,共 365 天;共 365 次
12:00-18:00 之间,2 次/天,共 365 天;共 730 次
|
|
形 式 | 30 秒品牌硬广(可选配字幕:纪录频道战略合作伙伴) | |
播出安排 |
18:00-23:00 之间,2 次/天,共 365 天;共 730 次
06:00-12:00 之间,3 次/天,共 365 天;共 1095 次
12:00-18:00 之间,1 次/天,共 365 天;共 365 次
|
|
品牌故事微纪录
|
形 式
|
60 秒品牌微纪录 |
播出安排 |
12:00-18:00 之间,7 次/周,全年共 365 次(或 30 秒全年 730 次)
18:00-23:00 之间,7 次/周,全年共 365 次(或 30 秒全年 730 次)
|
栏目特约播出 | 《寰宇视野》或《特别呈现》栏目特约播出身份(二选一,先到先得) | |
压屏条 :在节目中出现动态无声压屏条,出现品牌 logo 及字幕:《**(栏目名称)》栏目由**(品牌 logo)特约播出
|
||
播出安排:2 次/期,约 360 期
|
||
片尾鸣谢 :栏目片尾滚动字幕中出现品牌 logo | ||
播出安排 :1 次/期,约 360 期 |
【PART B】纪录片赞助播出[注 1]
合作身份
|
赞助播出 | 2022 年播出的 2 部纪录片的赞助播出身份。 |
新 媒 体
|
微博
|
节目首轮播出期间,CCTV9 官方账号发布的节目宣发推文中,体现企业品牌元素,1 次/集。
展现形式为包含商业元素的延展海报
|
微信 |
在节目中首轮播出期间,CCTV9 官方账号发布的节目宣发推文中,体现企业元素,1 次/集。
展现形式为包含商业元素的延展海报
在节目中首轮播出期间,CCTV9 官方账号发布的节目宣发推文中,体现企业赞助标板动态 banner,1 次/集。
|
|
节目包装
|
压屏条 |
纪录片在 CCTV9 播出中出现动态无声压屏条,出现品牌 logo 及字幕:本节目由**(品牌 logo)赞助播出,约 3 秒/次,1 次/期。
|
片尾鸣谢
|
栏目片尾滚动字幕中出现品牌 logo,1 次/期。 | |
重播带入 |
以上节目包装权益在纪录片二轮或多轮重播时予以保留(截止于 2022 年 12
月 31 日)。
|
三、增值回报
微 博 、 微 信 形 式 相关新媒体矩阵发布与品牌相关的宣传稿件,或与品牌自媒体联动
四、项目价格
项目刊例价 | 打包优惠价 | 项目折扣 |
67,212 万元 | 9,860 万元/年 | 打包优惠价 50% |
合作身份体现总频次:8760 次
品牌故事微纪录总频次:730 次
栏目赞助播出总期数:约 360 期
纪录片赞助播出:2 部
|
以下衍生活动及内容创意为可选项(战略合作伙伴客户可以优惠价格参与以下活动)
首映礼 :频道年度重点纪录片 IP 首映礼(或《点映纪》点映礼)冠名、赞助等权益,可邀请企业领导、渠道经销商及客户到场参加
全国巡展 :频道重点纪录片 IP 全国巡展项目,品牌可以赞助身份,以单场或多场参与,进行全国落地参展活动。
内容创意 :根据品牌、产品特点,或配合营销活动创意及拍摄短视频、广告片、企业宣传等。
备注:
1. 纪录片赞助播出执行仅当年内有效,品牌调性需与纪录片内容相符 ,且具体回报内容及形式需经过中央电视台最终审核为准。
2.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广告业务,一律执行先交费、后播出的原则。
3. 有关广告投放及广告片审核的相关规定,均按照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总经理室有关标准执行。
4. 节目播出时间,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节目预告为准。
5. 本公司保留项目最终解释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