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广告代理公司:
为保证广告播出安全,同时更好地维护广告投放客户的权益,特规定从7月6日起,广告版本签订工作终止的时间为:广告播出日的前两个工作日,即:前来签订广告播出版本的当日,只能签订两个工作日后的广告版本,如本月1日为工作日,只能办理本月3日后的广告播出版本,而当日及第二天的版本不能再做签订和变更。
在上述规定的前提下,遇周末时,每周四须完成下周一前的版本签订工作,每周五只能签订下周二之后的广告版本;遇节假日,我中心有其它版本签订要求的,请按照相关通知的要求执行。
以上规定望各代理公司予以配合支持,做好投放客户的说明解释,并及时完成广告播出版本的签订工作。
本通知公布后,因违反本规定所造成的广告版本不能在当日及第二天播出,我台不承担相应责任。
特此通知。
中央电视台广告经营管理中心
2011年7月3日
责编:王燕